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7日下午14: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卫士通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孟玲。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2名,代表股份数为303,071,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29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47名,代表股份数为23,94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0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为279,17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4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5名,代表股份数为23,8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2,830,0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反对24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4%;反对2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2,822,5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8%;反对24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张莹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