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在本决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是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收益型银行理财,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安排财务部具体实施。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资金投资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投资回报。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将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并对相关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