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摘要
灵鸽科技NEEQ : 833284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杭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玉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华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王玉琴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是电话0510-83550909传真0510-83550101电子邮箱yqwang@lingood.cn公司网址www.lingood.cn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80号,21418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193,518,171.25 156,607,532.36 23.5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9,572,166.87 | 74,623,840.71 | 33.4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57 | 1.18 | 33.43% |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
46.32% | 51.24% | - |
资产负债率
(合并)
48.50% | 52.35% | -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147,021,228.12 | 71,674,854.67 | 105.1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56,215.16 | -15,205,207.79 | 260.8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80,159.83 |
-15,879,33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18,814,734.77 | 9,530,042.40 | 97.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28.09% |
-18.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23.18% |
-19.19%
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 |
股)
0.3856 | -0.2397 | 262.50% |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 |
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31,025,892 48.92% 0 31,025,892 48.92%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670,024 7.36% 0 4,670,024 7.36%
董事、监事、高管
8,404,238 | 13.25% | 816,100 | 7,588,138 | 11.96% | |
核心员工
0 | 0% | 0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2,399,228 | 51.08% | 0 | 32,399,228 | 51.0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4,015,880 | 22.10% | 0 | 14,015,880 | 22.10% |
董事、监事、高管25,242,528 39.80% -1,019,702 26,262,230 41.41%核心员工0 0% 0 0 0%
63,425,120 - 0 63,425,120 -
总股本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
%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
1 |
王洪良
18,685,904 | 0 | 18,685,904 | 29.46% | 14,015,880 | 4,670,024 | ||
2 |
杭一
10,143,462 | 0 | 10,143,462 | 15.99% | 7,613,598 | 2,529,864 |
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7,344,600 0 7,344,600 11.58% 3,721,300 3,623,300
席徐昇
2,864,000 0 2,864,000 4.52% 0 2,864,000
宜兴中瑾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 2,400,000 | 0 | 2,400,000 | 3.78% | 0 | 2,400,000 | |
6 |
宁波招银首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400,000 | 0 | 2,400,000 | 3.78% | 0 | 2,400,000 |
吴剑叶
968,000 952,000 1,920,000 3.03% 0 1,920,000
8 |
李世通
2,400,600 | -600,100 | 1,800,500 | 2.84% | 1,800,450 | 50 | ||
9 |
黄海平
1,667,702 | 0 | 1,667,702 | 2.63% | 1,667,702 | 0 | ||
10 |
吴惠兴
1,667,698 | 0 | 1,667,698 | 2.63% | 1,667,698 | 0 | ||
合计 | 50,541,966 | 351,900 | 50,893,866 | 80.24% | 30,486,628 | 20,407,238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洪良直接持有灵鸽科技29.46%的股份,通过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公司11.5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1.04%的股份。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王洪良、杭一、吴惠兴、黄海平为伊犁灵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
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
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因销售合同产生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预收款项
-40,327,088.
01 |
-40,002,088.
合同负债
35,690,423.8
04 | |
1 |
35,402,813.2
其他流动负债
2 | ||
4,636,664.20 | 4,599,274.82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
(减少)): | ||
2020 | ||
年
月
31 |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42,584,540.39 | -38,870,602.26 |
合同负债
37,966,361.31 | 34,509,346.54 |
其他流动负债
4,618,179.08 | 4,361,255.72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对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5,688.07 |
销售费用
-5,688.07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
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
民币0.00元。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根据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请填写具体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调整重述后 | ||
42,269,641.90
应收款项融资
13,489,569.00
应收账款
26,820,180.48
其他应收款103,605.35 86,628.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00,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062,965.73 2,351,871.3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9年度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营业收入 71,814,461.25 -139,606.58 71,674,854.67营业成本 55,271,388.14 -209,109.18 55,062,278.96销售费用 9,556,023.54 -376,958.07 9,179,065.47
管理费用 10,822,121.93 10,558.60 10,832,680.53
研发费用 5,234,881.33 435,902.07 5,670,783.40
(二)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2019年度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07,185.68 8,000,000.00 11,707,185.6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94,233.87 8,000,000.00 19,894,233.87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三、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其他重要事项”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无锡灵鸽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及无锡灵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珠海横琴灵格空间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了江苏灵格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10 |
月
日珠海横琴灵格空间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解散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
围。 |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