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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8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 编号:临2022-060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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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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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7号)核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府井”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250,07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11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3,079,205.5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5,822,433.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7,256,771.6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XYZH/2021BJAA11651号《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账号为 0200000729200123652)。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实际 投资金额
1补充合并后存续公司的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187,153.96187,153.96
2门店数字化转型与信息系统改造升级项目57,703.96941.04
3门店优化改造项目74,990.00102.35
4通州文旅区配套商业综合体项目34,360.00-
5北京法雅商贸新开店铺建设项目15,100.001,049.91
6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5,000.004,682.97
合计374,307.92193,930.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930.23万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562.69万元(含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1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资金归还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目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

3.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用途: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改变核定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专项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经过核查后认为,王府井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王府井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全体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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