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51,000,000股,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31.08%减少至25.34%,持股比例减少5.74%;公司股东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1,250,000股,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的影响,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2.95%减少至10.56%,持股比例减少
2.39%。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日核发《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
次发行新增37,214,182股股份已于2022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7,214,1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闫洪嘉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5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1.08%;公司股东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1,250,000股,持股比例为12.9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164,087,736股增加至201,301,918股,闫洪嘉先生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5.34%;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56%。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闫洪嘉 | 51,000,000 | 31.08 | 51,000,000 | 25.34 |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 | 21,250,000 | 12.95 | 21,250,000 | 10.56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