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56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