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131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具体方案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公告编号:2022-13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我们已审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拟订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各项治理制度的议案如下:
1. 《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2.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3.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4.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7.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9.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10.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11.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拟定的上述治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