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112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办法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冲突或本制度未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