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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公告编号:2022-107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第六章 总经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制定。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的薪酬水平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评挂钩,并根据考核指标按进度发放。

总经理因经营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事故,董事会应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经济问责,直至解聘。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达到”都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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