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第二十条 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公司的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