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7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超过”不含本数。
第七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八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有冲突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第八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