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4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范围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第五十三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应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第五十四条 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