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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公告编号:2022-093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12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支付款项的来源或者获得款项的用途等;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公司控股或控制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比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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