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
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股比例由
6.7050%减少至4.9999%,减持比例超过1%,减持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远东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大千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远东控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导致其持有股份比例由6.7050%减少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远东控股 | 大宗交易减持 | 2022.11.30- 2022.12.6 | 2,314,100 | 1.7051%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蒋锡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25046670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66,6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住所 |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02-04-27至2052-04-26 |
股东结构 | 蒋锡培,持股60.21%; 王宝清,持股6.01%; 蒋承志,持股5.06%; 蒋承宏,持股5.06%; 5%以下股东共计46位,合计持股23.66%。 |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 本次减持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远东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100,000 | 6.7050% | 6,785,900 | 4.9999% |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远东控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大千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