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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99号福记逸高大酒店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57,321,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78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28,241,1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17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9,080,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15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58,286,0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5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9,205,2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4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9,080,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57%。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程刚、吴燕杰、侯传科列席会议。

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高山律师、何云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李宝山先生、彭纪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杨永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293,9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7,258,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95%。

1.02选举温月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9,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64,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898%。

1.03选举李宝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3,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58,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95%。

1.04选举彭纪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2,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57,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78%。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解亘先生、刘礼华先生、沈菊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解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2,9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57,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78%。

2.02选举刘礼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2,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5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78%。

2.03选举沈菊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292,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25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778%。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选举郭建强先生、马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郭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6,142,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10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8199%。

3.02选举马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46,362,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326,914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9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山律师、何云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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