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sz000703
2025-03-0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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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2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2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12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原料供应偏紧,为保障公司聚酯纤维的原料来源稳定,有效提升2023年聚酯纤维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生产和经营管理一体化及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金额预计不超过80,300万元;向海南逸

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关于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动力和商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高新”)2023年度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签署《共用变电所协议》,共用其拥有的一座110KV变电所,预计向恒逸己内酰胺支付电费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逸高新2023年度与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逸能源”)签署《采购蒸汽协议》,预计向巴逸能源采购蒸汽,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7,000万元。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别与杭州逸宸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宸”)、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鸣”)、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分别向杭州逸宸采购锦纶切片,预计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和包装物,预计2023年聚酯产品采购金额不超过820,000万元、包装物采购金额4,000万元;向恒逸锦纶采购锦纶切片,预计2023年锦纶切片采购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PX和PIA,其中:PX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203,000万元,PIA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40,1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大化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逸盛大化销售PIA,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12,2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向恒逸己内酰胺销售煤炭等动力及能源品和苯产

品,其中:动力及能源品销售预计金额不超过78,000万元,苯产品销售预计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巴逸能源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向巴逸能源销售煤炭和蒸汽等动力及能源品,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108,8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锦纶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逸锦纶销售辅助材料,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绍兴恒鸣销售能源品、辅助材料和包装物,其中:能源品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41,500万元,辅助材料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2,500万元,包装物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3,7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杭州逸宸签订2023年度《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和《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杭州逸宸销售PTA和辅助材料,其中:PTA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350万元,辅助材料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宁恒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骐环保”)签订2023年度《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骐环保销售动力及能源品,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4,5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关于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恒逸锦纶、绍兴恒鸣、杭州逸宸、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上述关联公司提供2023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其中: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向恒逸锦纶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900万元,向杭州逸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3,100万元,向绍兴恒鸣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5,700万元,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绍兴恒鸣签订《工程管理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绍兴恒鸣提供2023年度工程管理服务。其中,向恒逸己内酰胺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3,200万元,向绍兴恒鸣提供的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1,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关于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其中: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0万美元,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0万美元,与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4,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关于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和支持的议案》

同意公司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恒逸石化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在审核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需求及融资

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确定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为人民币4,93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0.37%。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上述担保业务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定2023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2-125)。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控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2023年原料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1%。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2-1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产能和近期原料及聚酯商品价格估算,为了有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及控制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2023年开展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保证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物交割金额不计入在内)。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风险管控和套期保值的综合权衡,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与市场的综合效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授权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随着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内控体系逐步完善,公司将加强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风险管控。上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2-127)。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灵活性,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为1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借款年利率为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本次借款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及

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期限为1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担保1年,金额为70,000万元。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其他股东逸盛投资将就其他事项为海南逸盛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相等担保。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0)。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8.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2022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2022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PTA,新增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20,000万元,全年累积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6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02《关于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纸货贸易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拟注销子公司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公司拟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子公司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发生业务,故需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如下:2022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将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交易主体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调整为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2022年度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0万美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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