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
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如下:
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得以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