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产业发展趋势、技术水平等因素,公司就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在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 ||||
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公告编号:2022-080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本次募投项目的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将有效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