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喜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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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修炳 李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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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善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