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2月1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董事8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范佳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15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