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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公告编号:2022-098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6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出具的(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主要内容为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及明确管理人职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的具体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2年11月7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0日、2022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情况

(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11月7日,本院根据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决定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股份公司)启动预重

整。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经债务人及其金融债委会一致推荐,本院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红太阳股份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负责人为丁韶华。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预审查;

(四)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涉及重整信息;

(五)推动债务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拟定预重整方案;

(六)通过召开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有关主管部门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或者书面方式征求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七)定期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遇有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重大的事项,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

(八)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协商和沟通,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共同论证债务及历史遗留等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制定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若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南京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开展,将依法配合管理人等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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