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省瑞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以下简称“瑞真商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瑞真商业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瑞真商业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本次减持前持股总数(股) | 减持前股份来源及其分别持股数量(股) | 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本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
瑞真商业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14,283,884 |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 | 7,632,333 | 2,699,584 | 1.7040%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 | 6,651,551 | 1,584,300 | 1.0000% | |||
合 计 | 14,283,884 | —— | 14,283,884 | 4,283,884 | 2.7040% |
瑞真商业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本次减持后持股总数(股) | 减持后股份来源及其分别持股数量(股) | 本次减持后占总股本 比例 | |
瑞真商业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10,000,000 |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 | 4,932,749 | 3.1135%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 | 5,067,251 | 3.1984% | |||
合 计 | 10,000,000 | —— | 10,000,000 | 6.3119% |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减持前瑞真商业持有公司股份14,283,884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7,632,333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6,651,551股。2022年11月30日,因瑞真商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不清晰,不到位,导致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4,283,884股,构成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其中违规减持股份数为1,584,300股。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减持 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成交金额(元)(含税费)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方式 | 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股) | 违规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股) | 减持后占总股本比例 |
瑞真商业 | 2022年11月30日 | 4,283,884 | 59,539,730.27 | 13.90 | 集中竞价交易 | 1,584,300 | 1% | 10,000,000 | 6.3119%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瑞真商业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共计4,283,884股,其中1,584,300股属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的股份,该股份的减持未在本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构成了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7,073,3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05%,持股情况及其股份来源如下表:
序号 | 股东简称 | 股东身份 | 股份来源及其分别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三佳集团 | 控股股东 |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 27,073,333 | 17.0885% |
2 | 瑞真商业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 | 4,932,749 | 3.1135% |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 | 5,067,251 | 3.1984% | |||
合 计 | —— | —— | 37,073,333 | 23.4005% |
备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值相加不凑整系因数值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
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了便于管理股票账户,将鑫德地产、文一地产、文一篮球、瑞康体育、瑞坤酒店、瑞颐商业、瑞阳商业、瑞观商业、瑞乾商业等九家公司共持有的6,651,551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瑞真商业,至此瑞真商业持有我公司14,283,884股,该归集过户手续工作于2019年6月10日全部
完成。(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的临2019—012号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5月14日披露的临2019—015号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2019年6月1日披露的临2019—018号公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及2019年6月11日披露的临2019—020号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
因为这九家公司所持股份均为从二级市场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取得,且与瑞真商业一样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所以实际控制人认为这九家公司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瑞真商业的行为,并不改变其股份的性质,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故而认为归集后瑞真商业所持股份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其减持行为不需要提前披露其减持计划,从而导致了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的发生。
四、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瑞真商业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提高法律意识。
2、瑞真商业方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与公司董事会及时进行沟通,并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组织公司持有股份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