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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因副董事长王波已被成都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实施留置措施,现无法正常履职,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曾弟东主持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两网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规规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根据公司中介机构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全包价、含税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原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5号世宁大厦17层1723室” 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18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二层”(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修订《公司章程》对应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因上述迁址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现公司拟终止变更注册地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