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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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9473号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19-2021年度以及2022年1-6月)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阳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明阳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明阳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阳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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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022年1-6月231,887.90元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处置收益231,887.90元。
2.2021年度-230,906.57元
(1)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处置收益456.39元;
(2)公司报废设备产生报废损失231,362.96元。
3.2019年度-27,440.97元
(1)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得处置收益1,196.58元;
(2)公司报废设备产生报废损失28,637.55元。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022年1-6月134,674.00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21稳岗惠企奖励与一次性留岗补贴 | 72,580.00 | 吴江区人社局吴人社就〔2022〕5号文 |
稳岗返还 | 62,094.00 |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就〔2022〕4号文 |
小计 | 134,674.00 |
2.2021年度2,001,305.14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20年度商标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及质量强区建设项目奖励 | 70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财工字〔2021〕16号文 |
2020年资本运作奖励资金 | 50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吴财工字〔2021〕17号文 |
2020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一批)经发局 | 30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吴财工字〔2021〕22号文 |
2020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 | 30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吴财工字〔2020〕12号文 |
2020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 | 180,200.0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吴开经发〔2021〕24号文 |
2020年度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专利奖励经费 | 12,000.0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吴开科〔2021〕6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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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9,105.14 |
小计 | 2,001,305.14 |
3.2020年度1,834,800.00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19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 | 68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财工字〔2020〕12号文 |
2019年开发区智能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金 | 636,800.0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吴开经发〔2020〕18号文 |
2019年度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奖励资金 | 500,000.00 | 苏州市吴江工业和信息化局吴工信发〔2020〕17号文 |
2020年度吴江区第一批专利专项资助经费 | 13,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市监〔2020〕56号文 |
2019年吴江区专利专项资助经费奖励 | 3,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市监〔2020〕148号文 |
2019年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 | 2,000.0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文件吴开科〔2020〕5号文 |
小计 | 1,834,800.00 |
4.2019年度1,259,400.00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2018年度企业资本运作奖励 | 800,000.00 | 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吴开经发〔2019〕2号文 |
2018年度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经费 | 162,000.00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吴开科〔2019〕5号文 |
2018年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 | 115,600.00 |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吴财企字〔2019〕17号文 |
机器换人奖励资金 | 109,800.00 | 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经信委〔2017〕27号文 |
2018年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50,000.00 |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吴科〔2019〕14号文 |
其他 | 22,000.00 | |
小计 | 1,259,400.00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2021年度773.59元公司2021年度资金拆出结算资金占用费773.59元。
2.2020年度18,186.58元公司2020年度资金拆出结算资金占用费18,186.58元。
(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2022年1-6月221,31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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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年1-6月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1,313.96元。
2.2021年度366,520.55元公司2021年度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66,520.55元。
3.2020年度842,068.43元公司2019年度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42,068.43元。
4.2019年度1,152,391.09元公司2019年度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152,391.09元。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1.2022年1-6月39,742.97元公司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9,742.97元。
2.2021年度27,765.51元公司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7,765.51元。
3.2019年度4,986.35元公司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4,986.35元。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