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5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市国资委”)《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2〕5号),武汉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鉴于近期公司部分董事发生了变动,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激励人数、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国资审批层级
的相关表述,各期会计成本影响相关测算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指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合计不超过372人(占公司2021年底在册人数的1.94%)。
修订后: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指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合计不超过365人(占公司2021年底在册人数的1.90%)。
(二)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修订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授予总量比例(%)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汪梅方 | 董事、总经理 | 500,000 | 2.00 | 0.07 |
张俊 | 副总经理 | 400,000 | 1.60 | 0.06 |
胡剑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唐莉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李慧斌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万慧岚 | 董事会秘书 | 300,000 | 1.20 | 0.04 |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合计366人) | 22,892,014 | 91.60 | 3.36 | |
总计(372人) | 24,992,014 | 100.00 | 3.67 |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40%,薪酬总水平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薪酬水平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如上表总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前离职或放弃参与本计划的,董事会有权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
调减。修订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占授予总量比例(%) | 占现总股本比例(%) |
汪梅方 | 董事、总经理 | 500,000 | 2.00 | 0.07 |
何飞 | 职工董事 | 250,000 | 1.00 | 0.04 |
张俊 | 副总经理 | 400,000 | 1.60 | 0.06 |
胡剑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唐莉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李慧斌 | 副总经理 | 300,000 | 1.20 | 0.04 |
万慧岚 | 董事会秘书 | 300,000 | 1.20 | 0.04 |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合计358人) | 22,642,014 | 90.60 | 3.32 | |
总计(365人) | 24,992,014 | 100.00 | 3.67 |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不超过授予时其薪酬总水平的40%,薪酬总水平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薪酬水平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2.如上表总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在授予前离职或放弃参与本计划的,董事会有权将离职员工或放弃参与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假设2022年12月底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日中百集团股票的收盘价格为5.07元/股(假设按2022年10月14日收盘价测算),公司本次授予24,992,014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5,173.3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上述假设条件预测算(目前授予价格按3.00元/股测算),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 成本摊销(万元)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24,992,014 | 5,173.35 | 1,940.01 | 1,940.01 | 905.34 | 388.00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本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促进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提升。
修订后:
假设2022年12月底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授予日中百集团股票的收盘价格为5.67元/股(假设按2022年12月5日收盘价测算),公司本次授予24,992,014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6,672.87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上述假设条件预测算(目前授予价格按3.00元/股测算),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 成本摊销(万元)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24,992,014 | 6,672.87 | 2,502.33 | 2,502.33 | 1,167.75 | 500.47 |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可控。本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因此本计划的实施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促进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提升。
(四)本计划尚需完成的程序
修订前:
三、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计划尚需完成如下法定程序之后才可实
施:
(一)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中百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
三、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计划已经国资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才可实施。
(五)其他修订内容
鉴于武汉市国资委已出具《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推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武国资改革〔2022〕5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特别提示”、“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第七章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二、本计划的授予日”、“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五)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章节涉及国资审批或备案单位的相关表述由“湖北省国资委”修订为“国资主管单位”。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还对《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目录、释义、重大事项提示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他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
针对上述修订内容,公司同步在《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对相关内容予以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