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监事会主席马道局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3人,实出席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产融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金融服务竞争力。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链金)《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营运需要,协议符合市场商业原则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转让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菱实业)股权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转让持有的和菱实业71%股权,有利于优化存量资产,回流资金支持马钢钢铁主业建设,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本次的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