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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泰禾: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股份变动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股份变动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1,50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18%,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241,47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0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目前,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26日北京三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我司持有的132,240,000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竞价而流拍;2022年11月27日至28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116,159,616元(壹亿壹仟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该股权变更事项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后会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信披义务人履行信披义务。目前处于司法拍卖成交后办理股权款支付及股权变更登记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拍卖日期拍卖申请人拍卖人原因
控股股东132,240,00013.8974%5.3132%2022年11月光大信北京市股票
禾投资27日10时至2022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质押违约处置
合计132,240,00013.8974%5.3132%----------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原持股数量 (股)原持股 比例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原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泰禾投资

泰禾投资951,544,33638.2315%312,260,000032.8161%12.5461%

叶荔

叶荔250,220,06810.0535%000.00%0.00%

黄敏

黄敏36,033,8621.4478%000.00%0.00%

黄其森

黄其森3,709,3920.1490%000.00%0.00%

合计

合计1,241,507,65849.8818%312,260,000032.8161%12.5461%

注:上表包含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

3、本次司法拍卖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前持有股份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后持有股份质押/冻结
股数(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股份状态股数(股)
泰禾投资951,544,33638.2315%819,304,33632.9183%质押819,300,000
冻结819,304,336
叶荔250,220,06810.0535%250,220,06810.0535%质押250,200,068
冻结250,220,068
黄敏36,033,8621.4478%36,033,8621.4478%质押36,000,000
冻结36,000,000
黄其森3,709,3920.1490%3,709,3920.1490%冻结3,709,392
合计1,241,507,65849.8818%110,926.765844.5686%//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241,50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18%,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241,473,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04%。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目前,本次司法拍卖所涉股份还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泰禾投资函告,其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定股权。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司法处置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泰禾投资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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