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通讯董事会的通知及《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和《关于设立电池银行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4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武锡斌回避表决。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增加2.30亿元。
2、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增加0.5亿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追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3号)。
(二)《关于设立电池银行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电池银行合资公司的议案》。
决议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田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福田汽车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50%,资金来源为福田汽车自有资金。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4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