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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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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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BJAG1F001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于2021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东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东土科技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土科技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土科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8号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9号)核准,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53,164股,发行价格为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5.6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288,918.0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11,077.52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首期保荐承销费用3,86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156,132,071.0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1TJAA10171的《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储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10566600067570222 | 35,000,000.00 | 10,019,585.24 | |
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 11050164530000001065 | 121,132,071.07 | 26,713,526.50 | |
合计 | — | 156,132,071.07 | 36,733,111.74 | —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15.1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815.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19年: 不适用 | 2021年: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0年: 不适用 | 2022年1-9月: 6,815.1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1 | 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 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 8,850.00 | 8,850.00 | 8,850.00 | 8,850.00 | 8,850.00 | 2,355.13 | -6,494.87 | 2024年12月31日 |
2 | 信息化升级项目 | 信息化升级项目 | 2,350.00 | 2,350.00 | 2,350.00 | 2,350.00 | 2,350.00 | 217.19 | -2,132.81 | 2022年12月31日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 | 4,271.11 | 4,271.11 | 4,800.00 | 4,271.11 | 4,242.78 | -28.33 | 不适用 |
合计 | 16,000.00 | 15,471.11 | 15,471.11 | 16,000.00 | 15,471.11 | 6,815,10 | -8,656.01 | — |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根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原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711,077.52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11,077.52元,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调整前承诺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承诺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
1 | 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 8,850.00 | 8,850.00 |
2 | 信息化升级项目 | 2,350.00 | 2,35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 | 4,271.11 |
合计
合计 | 16,000.00 | 15,471.11 |
根据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022年1月1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86,499,269.81元,(含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9,966,158.07元,以及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00,000.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55.40%。根据本公司2022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前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及信息化升级项目,目前尚未达到投入资金时间。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20000010566600067570222 | 10,019,585.24 |
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 11050164530000001065 | 26,713,526.50 |
截止日银行存款余额合计 | 36,733,111.74 | |
加: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 49,966,158.07 | |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00,000.00 | |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 | 86,499,269.81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投项目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均不产生直接经济价值,不涉及经济效益承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认购股份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
无。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