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2年12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2022年12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