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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盈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长盈精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核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精密”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996,168股,发行价格每股20.8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99,999,987.8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616,034.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0,383,953.71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截至2020年11月9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由国信证券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公司目前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109,200.0089,070.82
25G智能终端模组198,537.0098,967.58
合计307,737.00188,038.40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0,383,953.71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了5亿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一年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460万元。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缓解

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长盈精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浩 杨家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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