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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朗新材: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已于2022年11月2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98号文同意注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187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1〕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中证协发〔2021〕258号)(以下简称“《承销特别条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针对奔朗新材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4,547.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8,188.0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海通证券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229.0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18,870.05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909.4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3,637.6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4,319.65万股。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行向奔富壹号(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富壹号”)、广东荣盛汇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汇盈”)、深圳市汇明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明鼎”)、佛山碧有联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碧有联”)、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利增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利增长3号”)、上海顺硬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顺硬”)、湖南叠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叠玉”)进行战略配售。

3、战略投资者的参与规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参与规模及锁定期安排如下:

序号战略配售投资者
承诺认购金额(万元)限售期安排

1 奔富壹号(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57.006个月

广东荣盛汇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86.00

6个月

深圳市汇明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001.00

6个月

佛山碧有联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700.00 6个月

上海顺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5.00

6个月

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利增长3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500.00

6个月

湖南叠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7.00 6个月

6,366.00-注:上表中“限售期安排”指自获配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以上投资者最终合计获配金额不超过6,365.80万元,合计获配不超过909.40万股。

4、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査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

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合规性的说明

(一)奔富壹号(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限合伙)

奔富壹号(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注册号

91440112MAC3LXCTXT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薛芬注册资本 1,7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年11月22日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黄陂龙朱路1号之一1栋512O03房(仅限办公)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股东

薛芬8.523%;魏国峰5.682%;霍锦添5.682%;刘小锋11.932%;陈丽红11.364%

执行事务合伙

耿健5.682%;梁锡强11.364%;陈鉴标11.364%;马永涛11.364%;任晓晨11.364%

刘秀云5.682%主要人员 薛芬(执行事务合伙人)

主承销商核查了奔富壹号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奔富壹号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主承销商认为,奔富壹号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奔富壹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薛芬。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奔富壹号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奔富壹号出具的承诺函。奔富壹号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奔富壹号出具的承诺函,奔富壹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奔富壹号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广东荣盛汇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荣盛汇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码/注册号

91440101MA5AKHKC67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余华均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20日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1207房(仅限办公用途)(自主申报)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股东 余华均58%;李美凤42%主要人员 余华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主承销商核查了荣盛汇盈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荣盛汇盈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主承销商认为,荣盛汇盈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荣盛汇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余华均。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荣盛汇盈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荣盛汇盈出具的承诺函。荣盛汇盈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荣盛汇盈出具的承诺函,荣盛汇盈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荣盛汇盈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深圳市前海汇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明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300060251127B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大琦注册资本 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2-12-24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于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企业和项目;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股东 李伟华70%;王大琦30%主要人员 王大琦(执行董事、总经理),李伟华(监事)

主承销商核查了前海汇睿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前海汇睿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前海汇睿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基金信息

基金名称

深圳市前海汇睿投资管理有

深圳市汇明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 SLT404备案时间 2020年9月10日基金类型 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深圳市前海汇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 -

经核查,汇明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前海汇睿。前海汇睿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20164)。汇明鼎的产品备案编码为SLT404。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前海汇睿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李伟华。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前海汇睿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前海汇睿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前海汇睿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前海汇睿以其管理的汇明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经核查,根据前海汇睿出具的承诺函,汇明鼎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汇明鼎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佛山碧有联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佛山碧有联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 91440606MA55AJL51W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陈细基金规模/注册资本

7,00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09-17主要经营场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桂园社区碧桂园大道2号碧桂园总部新翼广

场3座924B室营业期限自 2020-09-17 营业期限至 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99.9857%;佛山金柴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0.0143%主要人员 陈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主承销商核查了佛山碧有联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佛山碧有联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主承销商认为,佛山碧有联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佛山碧有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陈细。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佛山碧有联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佛山碧有联出具的承诺函。佛山碧有联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佛山碧有联出具的承诺函,佛山碧有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

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佛山碧有联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上海顺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顺硬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117MAC30GRD33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吴彬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11-24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石路499号57幢营业期限自 2022-11-24 营业期限至 2042-11-23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

翰澜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16.7%

;陈建发

;方文彬

16.66%;

孙晴16.66%;马廷芳16.66%;蔡英传16.66%主要人员

普通合伙人:翰澜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陈建发、方文彬、孙晴、马廷芳、蔡英传主承销商核查了上海顺硬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上海顺硬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主承销商认为,上海顺硬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上海顺硬控股股东为翰澜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彬。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上海顺硬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上海顺硬出具的承诺函。上海顺硬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上海顺硬出具的承诺函,上海顺硬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上海顺硬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利增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 91310115671176218T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何震基金规模/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01-31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518号A幢1201室营业期限自 2008-01-31 营业期限至 2038-01-30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股东 黄斯绵43%;何震41%;江湧16%主要人员

何震(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

事)主承销商核查了汇利资产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汇利资产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汇利资产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基金信息

基金名称

);黄斯绵(董事);江湧(董事);曹晨(监

汇利增长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 SXL449备案时间 2022年10月10日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汇利增长3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汇利资产。汇利资产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313)。汇利增长3号的产品备案编码为SXL449。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汇利资产的控股股东为黄斯绵,实际控制人为何震。

4、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汇利资产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

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汇利资产出具的承诺函。经核查,汇利资产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汇利资产以其管理的汇利增长3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经核查,根据汇利资产出具的承诺函,汇利增长3号使用合法募集的资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锁定期

汇利增长3号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湖南叠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南叠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 91430112MAC4PB3G93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贺德胜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11-21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路一段39号长沙望达小镇客厅科创中心第四层111房营业期限自 2022-11-21 营业期限至 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 贺德胜10.00%;熊佳海90.00%主要人员 贺德胜(执行事务合伙人)

主承销商核查了湖南叠玉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湖南叠玉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主承销商认为,湖南叠玉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湖南叠玉控股股东为熊佳海,实际控制人为贺德胜。

3、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湖南叠玉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关联关系

主承销商取得了湖南叠玉出具的承诺函。湖南叠玉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湖南叠玉出具的承诺函,湖南叠玉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锁定期

湖南叠玉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

情形核査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奔富壹号、荣盛汇盈、汇明鼎、佛山碧有联、汇利资产(代汇利增长3号)、上海顺硬和湖南叠玉提供的相关承诺函与战略配售协议,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不存在以下情形: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

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

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3、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

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委任与该战略投资者存

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5、除以公开方式募集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

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等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6、其他直接或间接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保荐机构对于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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