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同意:
1.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绝对价格为554厘/千瓦时将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共5亿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绝对价格为554厘/千瓦时,环境溢价为30厘/千瓦时将控股子公司广东江门恒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0.36亿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
为准)。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长期协商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谈判签署等。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59%股份)持有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许鸿生、朱晓文、肖立、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6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长协电量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