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 (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首席合伙人 | 梁春 |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 264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1,498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929人 | ||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 309,837.89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5,105.65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23,612.01万元 | ||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49家 | |
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 ||
审计收费总额 | 50,968.97万元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人员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姓名 | 张瑞 | 穆雪飞 | 龙娇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2007年 | 2020年 | 2009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2007年 | 2022年 | 2006年 |
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间 | 2006年 | 2018年 | 2020年 |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2019年 | 2022年 | 2021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瑞 | 2020年4月27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警示函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含税金额),聘期1年。
(3)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不适用。
二、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以往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为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