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王孝龙、秦刚、牟华、莫香芝共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王孝龙、秦刚、牟华、莫香芝共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6日对拟认定上述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1月27日对核心员工公示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1月2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86)。
(四)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上述4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四)《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