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29,869,803股减少至25,704,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7.45%减少至6.41%。(距前次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上述股东减持比例已达到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平安置业基本情况
名称 |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4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72706134B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陈钰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投资、黄金等贵金属的投资、投资兴办各类实业(以上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经纪;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平盛安康基本情况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215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2D1274 |
成立日期 | 2016年7月19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营范围 | 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165,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 类型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平安置业 | 集中竞价 | 2022-11-25至2022-12-1 | 无限售流通股 | 695,837 | 0.17% |
大宗交易 | 2022-11-18至2022-12-1 | 无限售流通股 | 2,120,000 | 0.53% | |
平盛安康 | 集中竞价 | 2022-11-25至2022-12-1 | 无限售流通股 | 394,202 | 0.10% |
大宗交易 | 2022-11-18至2022-12-1 | 无限售流通股 | 955,000 | 0.24% | |
合计 | 4,165,039 | 1.04% |
注:距前次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的减持比例已达到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29,869,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本次权益变动后,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合计持有公司25,704,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平安置业、平盛安康 | 合计持有股份 | 29,869,803 | 7.45% | 25,704,764 | 6.41% |
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29,869,803 | 7.45% | 25,704,764 | 6.41%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平安置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平盛安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4,06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