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绿能慧充:独立董事关于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3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关于十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议相关事项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我们同意提名赵彤宇先生、李兴民先生、翟宝星先生、张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江日初先生、金喆女士、史剑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延长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独立董事:江日初 、金喆 、史剑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