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南椰岛: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持有75,486,481股海南椰岛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

●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为冯彪,鉴于本次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拍卖最终全部或部分成交,不排除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81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南信唐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晓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获悉或预计本次拍卖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预告阶段,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通过公开信息获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1日10时至2023年1月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上分别公开拍卖东方君盛持有的公司股份总计75,486,481股,占东方君盛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被拍卖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否为限售股起始日到期日拍卖人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486,481100%2022年12月31日10时2023年1月1日10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75,486,48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本次拟被拍卖股份总数为75,486,48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三、本次拍卖依据

东方君盛于2017年为神雾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向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申请的一笔1.47亿元股票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后融资到期神雾集团无法偿还借款,华创证券遂起诉神雾集团及担保人东方君盛要求还款,并申请轮候冻结东方君盛所持有的海南椰岛股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作出的判决,执行本次拍卖程序。本次拍卖所得将用于偿还东方君盛所持海南椰岛股份质权人及为神雾集团担保等相关债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对外担保。

2、截至本公告日,东方君盛持有75,486,48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全部为质押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本次东方君盛将被拍卖的股份总数为75,486,48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如本次拍卖全部或部分成功,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东方君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拍卖,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

5、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

关公告,公司拟向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81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海南信唐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晓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获悉或预计本次拍卖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2-041号公告),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8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证券法规规定,东方君盛在本次拍卖并转让登记完成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具有表决权等相应的股东权利。

7、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