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8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名,所持(代理)股份995,616,7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8.26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名,所持(代理)股份986,561,7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83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所持(代理)股份9,055,0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90%。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7名,所持(代理)股份9,055,0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390%。
(5)公司全部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95,157,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95,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55%;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95,157,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95,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55%;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95,157,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95,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255%;反对45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4、《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93,591,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66%;反对2,0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029,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6313%;反对2,0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6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关于投资建设碳酸锂及其制剂项目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95,342,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5%;反对2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本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80,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9730%;反对27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0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周泰山、邓争艳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