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L05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