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2-L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