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王传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于2022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王传华 | 大宗交易 | 2022年12月1日 | 11.55 | 800 | 1.98 |
王传华与公司股东尹月荣、王文博、王文一为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11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王传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本次减持后,王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57,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传华 | ||
住所 | 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2月1日 | ||
股票简称 | 阳谷华泰 | 股票代码 | 300121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2-108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2-10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8,000,000 | 1.98 | |||||
合计 | 8,000,000 | 1.9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传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01,557,010 | 25.09 | 93,557,010 | 23.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557,010 | 25.09 | 93,557,010 | 23.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尹月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34,222,500 | 8.45 | 34,222,500 | 8.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22,500 | 8.45 | 34,222,500 | 8.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王文博 | 合计持有股份 | 17,716,660 | 4.38 | 17,716,660 | 4.3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29,165 | 1.09 | 4,429,165 | 1.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87,495 | 3.28 | 13,287,495 | 3.28 | |||
王文一 | 合计持有股份 | 2,083,939 | 0.51 | 2,083,939 | 0.5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83,939 | 0.51 | 2,083,939 | 0.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580,109 | 38.44 | 147,580,109 | 36.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292,614 | 35.15 | 134,292,614 | 33.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87,495 | 3.28 | 13,287,495 | 3.2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 | 是□ 否√ |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