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董事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LNG运输船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设立LNG运输船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延
伸公司产业链,全面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相关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外投资设立LNG运输船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宗文龙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姜小川
(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月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