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2-14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董事长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周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767,2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78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虞明霞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并通过:
聘任钟文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792,500股,占公司股本的0.86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676,600股,占公司股本的5.110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云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6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92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寿淼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2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严一枞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6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丽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53,900股,占公司
股本的0.71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娟女士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意见》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