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52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佑德酒股票代码:00264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8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实投资 | 指 | 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天佑德酒、公司 | 指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11月1日至 2022 年1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李银会注册资本:6400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710440879Q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咨询(不含金融类业务);科技产品技术转让、销售;企业合并收购及产权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产权交易代理服务(此项凭商务部门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证经营);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不含生产、加工)(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00年03月08日至2040年03月07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李银会、卢艳、王高峰、彭富强通讯方式:0971-82145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其他地区居留权 |
李银会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否 |
卢 艳 | 女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青海 | 否 |
丁永安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王 君 | 男 | 董事 | 中国 | 青海 | 否 |
王晓民 | 男 | 董事、财务总监 | 中国 | 青海 | 否 |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偿还融资借款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披露的减持期间,实施此减持计划。同时,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天佑德酒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主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华实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7日 | 17.35 | 3,682,000 | 0.78% |
2022年3月11日-2022年5月30日 | 16.27 | 8,270,100 | 1.75% | ||
2022年6月24日-2022年12月1日 | 16.25 | 6,986,600 | 1.48%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4月27日-2022年4月29日 | 17.08 | 1,588,900 | 0.33% | |
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 | 17.66 | 3,100,500 | 0.66% | ||
合计 | —— | —— | —— | 23,628,100 | 5.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华实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238,723,640 | 50.52% | 215,095,540 | 45.5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723,640 | 50.52% | 215,095,540 | 45.5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143,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6.8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43%。
除以上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权利被限制的其他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节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无其他任何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2022年12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街6号 |
股票简称 | 天佑德酒 | 股票代码 | 00264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7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38,723,640股 持股比例:50.5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5,095,540股 持股比例:45.52%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 变动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存在增加或减少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日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