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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2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15—15:00。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程宇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0,954,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5.4309%。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4,92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2.67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27,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528%;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61,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7586%。

2、因疫情原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程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9,801,7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

项议案表决通过。

1.02《选举刘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79,801,8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13%。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3《选举李春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79,801,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4《选举陈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79,801,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9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908,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徐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80,953,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选举杨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80,953,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该项议

案表决通过。

2.03《选举周启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380,953,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刘立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79,754,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84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860,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44%。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02《选举缪玲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80,953,3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9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1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曹孔伟律师、吴佳蔓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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