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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3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 7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777 号主持者:秦怿先生见证律师: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一、 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二、 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三、 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

四、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五、 互动交流(统计表决结果)

六、 宣布表决结果

七、 律师宣读会议见证意见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重要提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 董事会在股东会议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 股东(委托人)参加本次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三、 股东(委托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每一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五、 本次现场会议对公司的议案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不同意”、“弃权”三项,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表决无效,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并在表决人(股东或委托人)签名处签名;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七、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

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上海市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其他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11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议案二: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授权

期限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该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工作计划顺利推进,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授权期限、变更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授权事宜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11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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