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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1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2,970,611股

2、发行价格:62.95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73,596,254.1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2,970,611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2月6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一)发行类型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发行方式 ...... 7

(四)发行数量 ...... 7

(五)发行价格 ...... 8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8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9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9

(十)发行对象 ......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9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1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1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2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2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3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14

(一)主要财务数据 ...... 1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1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16

(三)审计机构 ...... 16

(四)验资机构 ...... 1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1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17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8

九、备查文件 ...... 18

释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缴款通知书》《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英文)EVE Energy Co., Ltd.
股票简称亿纬锂能
股票代码300014.SZ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4日
上市日期2009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89,878.8667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4122111K
邮编516006
电话0752-5751928
传真0752-2606033
电子邮箱ir@evebattery.com
公司网址www.evebattery.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2022年6月7日,发行人与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95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142,970,611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74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596,254.15元,未超过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3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1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47,656,8703,000,000,000.00
2刘金成31,771,2472,000,000,000.00
3骆锦红63,542,4944,000,000,000.00
合计142,970,6119,000,000,000.00

2)缴款、验资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78号),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中信证券收到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9,000,000,000.00元。2022年11月24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亿纬锂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79号),截至2022年11月24日止,公司向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共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2,970,61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745.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596,254.1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2,970,6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830,625,643.15元。3)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本次发行新增142,970,611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42,970,611股,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五)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6月8日。初始发行价格为63.1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后,本次发行前,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98,788,66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83,000股后的股本1,896,905,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由63.11元/股调整至62.95元/股。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74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596,254.15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4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78号),截至2022年11月24日,中信证券收到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9,000,000,000.00元。

2022年11月24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亿纬锂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1月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79号),截至2022年11月24日止,公司向刘金成、骆锦红、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共3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2,970,61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745.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596,254.1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42,970,6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830,625,643.15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签署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142,970,611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刘金成先生和骆锦红女士。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17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四)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无需备案。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发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所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经有关验资机构验资;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142,970,611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亿纬锂能;证券代码为:300014;上市地点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7,407,91731.99-92,9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4,105,4726.01--
刘金成境内自然人45,659,4342.4034,244,57522,500,000
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博远惠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汇鑫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30,156,6621.59--
刘建华境内自然人19,575,8931.0314,681,920-
骆锦红境内自然人19,106,5881.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4,133,8760.7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基金、理13,220,7870.70--
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品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2,724,2540.67--
袁中直境内自然人12,021,3950.639,016,046-
合计-888,112,27846.7757,942,541115,4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55,064,78732.0847,656,87092,9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4,105,4725.59--
骆锦红境内自然人82,649,0824.0563,542,494-
刘金成境内自然人77,430,6813.7966,015,82222,500,000
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博远惠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汇安基金-汇鑫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理财产品等30,156,6621.48--
刘建华境内自然人19,575,8930.9614,681,9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4,133,8760.6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3,220,7870.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12,724,2540.62--
袁中直境内自然人12,021,3950.599,016,046-
合计-1,031,082,88950.50200,913,152115,400,000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2,215,5503.28%205,186,16110.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836,573,11796.72%1,836,573,11789.95%
合计1,898,788,667100.00%2,041,759,278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先生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总计持股比例
刘金成董事长349,363,3922.40%15.99%404,963,0743.79%16.04%19.83%
刘建华董事、总裁19,575,8931.03%-19,575,8930.96%-0.96%
江敏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37,9380.00%-37,9380.00%-0.00%
艾新平董事152,7640.01%-152,7640.01%-0.01%
祝媛监事会主席2700.00%-2700.00%-0.00%
桑田副总裁56,9070.00%-56,9070.00%-0.00%
黄国民副总裁10,0000.00%-10,0000.00%-0.00%
合计369,197,1643.45%15.99%424,796,8464.76%16.04%20.81%

注:1、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长刘金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430,681股,通过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532,393股;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别发行前(元/股)发行后(元/股)
2022年1-9月/2022年9月末2021年/2021年末2022年1-9月/2022年9月末2021年/2021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1.401.541.311.42
每股净资产10.569.4514.2113.18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6,702,668.564,453,390.752,570,020.301,629,454.88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4,443,627.582,414,615.92902,915.80858,278.91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2,259,040.982,038,774.831,667,104.50771,175.9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004,967.051,793,416.621,437,602.25755,309.68

注:2022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428,333.121,689,980.41816,180.62641,164.16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270,347.89309,135.98192,883.38163,360.81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269,035.41304,135.95191,797.00162,623.26
净利润265,807.23314,949.45168,131.46154,882.3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554.50290,579.29165,203.44152,200.81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672.62254,711.53152,561.48149,125.81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88,154.17186,285.39154,761.68113,863.2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387,504.81-738,414.40-225,858.83-292,789.08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839,868.34821,576.57229,333.05271,838.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8,703.50267,627.06151,584.2794,085.19

注: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971.221.581.38
速动比率(倍)0.670.971.34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66.30%54.22%35.13%52.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7.97%51.88%39.04%46.9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194.243.223.28
存货周转率(次)4.694.894.073.87
每股净资产(元/股)10.569.457.617.7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520.980.821.17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311.410.800.97

注: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进行简单年化处理。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9-2022年1-9月,公司各期末资产总额分别为1,629,454.88万元、2,570,020.30万元、4,453,390.75万元和6,702,668.56万元,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最近三年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9.05%、55.87%、59.08%和61.79%。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9年年末、2020年年末、2021年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0.28%、79.29%、61.73%和

59.71%。

2、偿债能力分析

2019-2022年1-9月,公司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38、1.58、1.22和0.97,

速动比率分别为1.19、1.34、0.97和0.67,短期偿债能力较好。2019-2022年1-9月,公司各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67%、35.13%、54.22%和66.30%,资产负债率尚处合理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史松祥、邱斯晨项目协办人:白凤至项目组成员:陈皓、熊科伊、肖嘉成、林正电话:0755-23835238传真:0755-2383520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负责人:王丽经办律师:杨兴辉、李碧欣联系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双、毛才玉联系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负责人:肖厚发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双、毛才玉联系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指定史松祥、邱斯晨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史松祥,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飞科电器、奥美医疗等IPO项目,雅戈尔、新纶科技、劲嘉股份、腾邦国际、美的集团、三峡水利、赢合科技、创维数字、亿纬锂能、齐心集团等再融资项目,美的集团整体上市、新纶科技重组等项目。

邱斯晨,男,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逸豪新材等IPO项目,胜宏科技、星源材质等再融资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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