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12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阿尔特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05,09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97,631,708股的2.03%,最高成交价为1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7元/股,成交总金额149,639,645.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976.5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50,141.7333万股的1.9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357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62.5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计划的份额上限为6,062.58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349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6,034.77万元,认购份额为6,034.77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76.5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95%,过户价格为6.18元/股。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获标的股票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女士,前述人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3人,以上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相关人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剑女士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述人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将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保持独立性。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2、公司监事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且公司参与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
3、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保持独立性,其与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