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28号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显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账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6人,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17.56%。我部对上述情况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股票价格、回购均价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法、依据及其合理性,员工持股计划以0元/股受让回购股份是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任职情况、岗位职责、具体贡献等补充说明参与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其合理性,并补充说明你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是否存在刻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关于授予价格、授予对象相关要求的情形。
3.请结合上述问题的答复,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 12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12月1日